欢迎访问纪检监察网!
  •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信息公开巡察工作
杨陵区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07-31 14:20:39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2019年10月30日至12月30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杨陵区人民法院党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了巡察,4月1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 党组履行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情况

巡察工作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从严治党、维护党纪的重要手段,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形式,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利器。区委此次专项巡察既是对区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一次政治体检,又是对今后工作的一次指导。通过线索征集、实地督导、信息报送等系统巡察,区委第一巡察组共对区法院党组反馈了5个方面11条问题,反馈问题精准,实效性强,对督促、提升区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无黑无恶创建活动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自区委巡察组对区法院党组反馈巡察意见以来,区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成立了以院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院党组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将巡察反馈提出的5个方面11条问题细化分解成28条,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制定整改措施50条,明确了责任部门、责任领导、责任人及完成时限,分类施策,责任到人,务求实效;院扫黑办、纪检组监察室不定期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在细化分解的28条问题中,有19条需长期坚持,9条限期整改。目前,9条限期整改的问题均已完成,19条需长期坚持的整改问题都在顺利进行并坚持推进。

二、 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 学习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政治站位不高,思想认识存在偏差”的问题

   一是召开党组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的重要论述及指示批示精神、中省、示范区和杨陵区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2020年1月至今,共8次召开院党组会议、党组(扩大)会议、党组专题研讨会,传达学习中省、示范区和杨陵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类文件及领导讲话精神共13份。二是完善了《区法院无黑无恶创建活动方案》,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无黑无恶”创建为统领,将扫黑除恶各项工作同审判执行工作紧密结合,一体推进。三是明确党组成员岗位职责,夯实工作责任,落实“三项机制”层层传导压力,促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制定了巡察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措施,党组成员为各任务措施的责任领导。四是组织开展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院班子成员针对巡察反馈问题,认真开展学习研讨,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深入查摆问题,认真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五是制定了院党组学习制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组会议,传达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无黑无恶创建活动相关文件精神,研究解决区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无黑无恶创建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六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工作方案、整改方案等重大安排部署必须及时提交院党组会议研究讨论。目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工作方案、整改方案等都已提交院党组会议研究讨论。七是充实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措施,完善了文件审核签发制度,对文件中出现的错误已及时进行了修改。

2.关于“学习传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流于形式,效果不佳”的问题

   一是完善学习制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组会议,传达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无黑无恶创建活动相关文件精神,研究讨论区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无黑无恶创建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2020年共8次召开院党组会议、党组(扩大)会议、党组专题研讨会,对“一案一整治”、“六清”行动、案件翻查、线索查办、宣传报道等工作任务进行研究讨论,并结合法院工作实际进行安排部署。二是创新学习形式,提高学习质效。每次学习完后,相关分管领导要对学习文件进行详细解读,并提出我院具体的工作举措。2020年共传达学习中省、示范区和杨陵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类文件及领导讲话精神共13份,所学文件由领学人进行解读,并结合我院实际提出工作举措和要求。全院干警通过网上自学和集体学习等方式,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无黑无恶创建活动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相关文件进行学习,院纪检组监察室不定期对各庭室学习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3.关于“压力传导层层衰减,工作合力不够”的问题

一是修改完善并印发了《杨陵区人民法院无黑无恶创建活动方案》,进一步充实了无黑无恶创建工作措施,明确任务分工,夯实工作责任。二是充实扫黑办力量,由原来3人扩增到5人,组建了由院长、刑庭分管副院长、刑庭庭长和刑庭审判员组成的专业刑事审判团队。三是制定并印发了《杨陵区人民法院无黑无恶创建协作联动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夯实工作责任,形成全院参与、齐抓共管的无黑无恶创建格局。四是院纪检组监察室组织召开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大会2次、纪律作风教育整顿会2次,强化干警政治责任。

(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任务落实方面

4.关于“主动钻研业务不够,宣传手段单一,工作缺乏主动性”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提高员额法官的业务能力,提升全院法官干警的业务素养。组织开展“法官大讲堂”活动4人次,积极组织法官干警参加最高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视频推进会1次、省高院组织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典型案件审理视频会和视频调度会共2次,认真学习各地法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先进做法和江苏、福建等地涉黑涉恶典型案件庭审经验,通过微信工作群,转发推送扫黑除恶相关学习材料20余篇,通过法院内网分享交流扫黑除恶相关专业知识10余份。二是各业务庭室结合审理案件的特点,丰富宣传手段,创新宣传内容,针对典型案例进行分析,形成新闻宣传稿;政治部、院办公室利用法院内网、微信公众号、微博平台等新媒体进行推广,供稿人员及时关注跟进,及时与粉丝交流互动。同时制定了可量化的指标,要求各庭室针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线索摸排、普法宣传等工作,每月至少发布新闻宣传稿一份,由政治部负责宣传汇总。目前区法院发布的与扫黑除恶相关的多篇宣传报道被杨凌视线、杨凌时讯、西部法制传媒网等主流媒体转发。三是制定了指导和督导检查计划,院党组成员已对杨陵街道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实地督导检查2次。

5. 关于“线索摸排不扎实,核查效率低”的问题

   一是建立了边办案边排查工作制度,由刑庭牵头,其他各庭室积极参与,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向案件当事人发放《“黑恶乱”案件线索征集表》,主动摸排线索,充分调动涉案人员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无黑无恶创建活动的积极性,保障线索摸排活动让更多当事人知晓。截止目前,共发放《“黑恶乱”案件线索征集表》300余份,收集到问题线索2条(1条已向行业主管部门出具司法建议书,1条已移送区扫黑办),起到了很好的线索摸排和社会宣传效果。二是2020年1月至今,共收到示范区和杨陵区转办的线索4条,摸排线索2条,已严格按照示范区和杨陵区线索核查要求的时限和标准办结。

   6.关于“审判结案不及时,震慑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一是制定了《杨陵区人民法院无黑无恶创建快立快审快判快执机制》,落实落细“三长”联席会议制度,采用分析研判会、绿色通道等形式,截止目前,共审结涉恶案件2案12人,判决均已生效,并交付执行,“案件清结”任务已完成。二是准确把握“黑财”认定标准,及时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到位,固定证据,对检察机关移送的涉黑涉恶案件,立案庭严格把关,缺少财产查控清单的,一律退回。目前,张院国案和郭强辉案已圆满审结,2案的“黑财清底”任务已完成。

   7.关于“案件翻查浮于形式,深挖细查不够”的问题

   一是紧盯案件翻查,深挖彻查问题线索,细化方案,明确翻查标准,制定了《杨陵区人民法院关于对2016-2018年纪检监察、审判、执行案件重新翻查工作方案》。二是安排全院审判人员,对2016年以来已审结的6686起各类案件进行了交叉翻查,同时对2018年至今已审结的18类涉黑涉恶关联案件进行汇总分析,摸排涉黑、涉恶、涉乱线索,深挖彻查关系网、保护伞、涉黑涉恶腐败等问题线索。

   (三)中央第十二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方面

   8.关于“对整改重视不够,整改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坚持长效常治,围绕重点地区和重点领域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法院司法建议的效果,向存在问题的行政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出具《司法建议书》,督促整改落实,帮助其堵塞管理漏洞,提升社会管理水平;相关的承办部门注重整改落实情况的反馈收集;院扫黑办负责及时对各业务庭室司法建议的收集、汇总和分析,并及时上报示范区和杨陵区两级扫黑办。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区法院共发出司法建议书36份,其中2018年14份,2019年15份,2020年7份。二是对已审结的郭小雷强迫交易案、张院国涉恶团伙案、郭强辉涉恶团伙案,由案件承办人会同院扫黑办重新进行梳理,形成了整治报告,向存在乱象的相关职能部门出具司法建议书,并督促整改落实情况。对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已向揉谷镇人民政府、杨陵街道办事处、示范区园区中心、杨陵区司法局等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书6份。

(四)无黑无恶创建方面

   9.关于“对工作研究思考不到位,无黑无恶创建不聚焦”的问题

   一是在原有《开展“无黑无恶”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基础上,立足审判职能,总结研究前期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充实工作措施,修正完善并印发了《杨陵区人民法院开展无黑无恶创建活动方案》,细化分解成20条创建措施,同时制定了《杨陵区人民法院2020年无黑无恶创建工作思路》。二是制定了《杨陵区人民法院司法建议提升社会管理水平机制》,向存在问题的行政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出具建议,进一步提升社会管理水平。三是严格落实示范区无黑无恶创建部门联动机制和“三长”联席会议机制,采用出具建议、联席会议等多种形式加强同全区各部门沟通交流;利用刑事案件庭审,与公安、检察机关加强业务学习交流,庭审互相学习交流1次。

(五)管党治党责任方面

   10.关于“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

   一是院纪检组监察室组织召开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大会2次、纪律作风教育整顿会2次,组织班子成员及全院干警学习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市中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孙德生在全市法院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并观看了《扣问初心》系列专题教育片,院分管领导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与部门成员分别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二是对区委第一巡察组提交的问题线索,经院党组认真研究讨论,院纪检组监察室已对相关人员作出处理,处理结果已按巡察要求向有关部门报告。三是通过采用签订党风廉政监督卡、观看警示教育片、设立监督员、公布举报电话等措施,加强对干警的日常监督管理。

   11.关于“队伍建设有待加强,法官业务能力还需提升”的问题

   一是以省高院“纵向有进步、横向有进位”专项工作为契机,紧紧围绕市中院提出的“政治建设强化年”、“案件质效提升年”、“执行改革深化年”、“诉源治理推进年”、“精细管理创新年”创建活动,结合“讲政治、转作风、促发展”纪律作风整顿活动及全区政法系统集中开展纪律作风整顿活动,采用线上推送线下自学的方式,共推送学习资料12份,全院干警自学并做学习笔记,组织法官大讲堂活动4人次,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2次,进一步加大全体干警集体学习的力度,提高全院干警的思想自觉,强化责任心和使命感。二是发挥无黑无恶创建中多元解纷机制作用,加快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加大矛盾纠纷非诉化解决力度。三是加强法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法官干警以案释法的能力。2020年1月至今,组织干警参加最高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视频推进会2次、省高院组织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典型案件审理视频会和视频调度会共2次、省高院涉黑涉恶刑事案件审判实务培训班1次,开展法官大讲堂活动4人次。四是不断加大司法公开力度。2020年上半年,区法院裁判文书上网率达103.49%,通过互联网庭审直播116件。

三、移交问题线索及信访件办理情况

反馈意见时,巡察组移交领导干部问题线索2条。截至目前,已办结2条,办结率100%;诫勉谈话1人,提醒谈话2人。

四、下一步打算

在今后的工作中,区法院将以此次巡察活动为契机,不断巩固提高整改成效,大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无黑无恶创建活动。一是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不断创新学习方式方法,通过集体学习和自我学习、线上学习和线下学习、院内培训和院外培训等多种方式,悟深学透新理论、新思想,始终与中省、示范区党工委和杨陵区委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强化纪律责任,全面从严治党。通过纪律作风整顿、警示教育、以案促改、常规检查等措施,进一步强化了法官干警的责任当担,对于群众举报和有关部门移交的涉及法官干警的问题线索,及时予以处理。三是聚焦重点领域,坚持长效长治。围绕重点地区(城乡结合“高危地区”、农村宗族“复杂地区”、高校周边“敏感地带”、重点人群“灰色地区”等)和重点领域(物业服务、金融借贷、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城乡建设、公共资源、生态环境、文化旅游等)的突出问题,向存在问题的行政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出具建议,提升社会综合治理水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馈。

   联系电话:029-87093363

邮政信箱:杨陵区新桥路北段杨陵区人民法院,邮编:712100

   电子信箱:ylqfyshb213@163.com

                                                                                                                        杨陵区人民法院党组

                                                                                                                         2020年7月31日


中共杨陵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杨陵区监察委员会主办    Copyright© 2012-2013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29-87012314 杨陵区康乐路20号陕ICP备1201164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