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5月24日至7月24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发改局党组开展了营商环境建设专项巡察,2024年9月1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压实政治责任,抓深抓实整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巡察整改。9月10日巡察反馈会结束后,局党组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确立了整改工作的框架思路。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有关人员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整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统筹巡察日常工作。同时,对照巡察发现问题台账,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中共杨陵区发展和改革党组关于落实区委第三巡察组营商环境建设专项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责任全覆盖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扎实推动整改工作落实落地。
(二)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实效。为确保巡察整改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按时按质完成整改,局党组紧盯时间节点,明确工作责任,全方位多角度开展督导工作。安排专人不定期检查抽查,按时间节点督促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多次召开巡察整改工作部署会,及时发现并有效解决整改过程中存在的整改进度慢、措施不到位、落实不力、成效不明显等问题。同时坚持党组会集体研究,党组书记亲自听取各责任人的整改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整改工作向纵深进展。
(三)强化成果运用,建立长效机制。局党组切实把问题整改作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重要措施,对照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认真总结反思,深刻分析存在问题的根源,找准解决问题的办法。完善工作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真正使落实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队伍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推动发展改革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过程。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围绕区委第三巡察组的反馈意见,我局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切实把整改落实情况抓紧抓实抓到位。截至目前,整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区发改局党组根据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问题细化分解8类2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3个,剩余1个问题正在有序推进。
(一)聚焦政治站位方面
1.政治站位不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指示批示精神和中、省、示范区有关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决策部署有差距。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论述,以及中省、示范区和区委相关会议精神不及时、不深入,存在学用“两张皮”现象,学习内容未做到应学尽学、学以致用。2023年召开了14次党组会,6次中心组学习会,12次集中学习,其中学习营商环境5次,安排营商环境工作仅2次;2024年召开了19次党组会,4次中心组学习会,其中学习营商环境3次,安排营商环境工作仅1次。
整改措施:深化思想认识。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论述,以及中省、示范区和区委相关会议精神作为党组理论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每月定期学习,每季度研究部署不少于一次,将营商环境建设与全局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整改成效:局党组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论述,以及中省、示范区和区委相关会议精神作为理论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学习,深刻领会有关会议精神,同时坚持每周一例会将营商环境建设与全局各项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目前已开展专题学习4次,听取营商环境建设进展情况3次,安排部署4次。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重视理解不深刻、不到位,没能从全区经济发展的角度将优化营商环境置于重要战略高度,对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缺乏主动作为的意识。
整改措施: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营商环境建设作为推进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坚持每季度与经济工作同安排、同调度、同推进。
整改成效:始终坚持把营商环境建设作为推进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坚持每季度加强经济运行分析,并结合今年召开的上半年和前三季度稳增长推进会,把营商环境建设与推进经济发展同部署、同推进,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安排部署不到位。
(3)作为营商环境牵头办公室,未能够结合杨陵实际研究推进营商环境工作,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只是存在以学习代替贯彻落实,没有认真组织开展研讨学习交流,提出贯彻落实举措。
整改措施:深入研讨交流。围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指示批示精神,结合工作实际,以深化拓展“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为契机,聚焦当前我区营商环境工作存在的问题,组织开展一次研讨交流活动,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梳理提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举措。
整改成效:10月12日,牵头组织召开了杨陵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联席会议,重点围绕当前营商环境建设听取了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并开展交流研讨,为深化拓展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再发力、再提升。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
(4)研究杨陵区营商环境动力不足,存在着照搬照抄,以文件落实工作现象。2021年,示范区印发了《杨凌示范区落实陕西省营商环境条例分工方案》,只是将文件转发各成员单位,未能对照方案,结合杨陵实际提出有效措施,存在贯彻落实《条例》不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明确部门职责。对照《陕西省营商环境条例》《杨凌示范区落实陕西省营商环境条例分工方案》,结合杨陵实际,进一步明确各部门职责任务,认真督促相关部门抓好贯彻落实。
整改成效:10月12日,印发了《杨陵区落实〈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分工方案》,围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等方面,细化分解了64项具体任务,确保条例各项措施落实落细。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
(5)2021年8月陕西省、示范区相应出台印发了《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未结合实际制定杨陵区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全区开展营商环境工作缺乏指导性,推进效果不明显。
整改措施:强化工作指导。结合全区实际情况,认真落实《杨凌示范区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杨陵区深化营商环境突破年行动方案》相关要求和目标,不断提升改革效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确保三年行动计划各项任务全面落实。
整改成效:督促指导各相关单位按照《杨凌示范区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杨陵区深化营商环境突破年行动方案》目标任务开展“回头看”,对标对表,查漏补缺,对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典型案例复制推广情况、“小切口”改革推进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各项目标任务均得到有效落实。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
(6)2021年以来,区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未建立杨陵区营商环境联席会议制度,仅组织召开工作协调联席会议1次,在分析研判、统筹协调成员单位压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上力度不够。
整改措施:完善联席会议制度。根据区委体制机制改革要求,健全完善杨陵区营商环境联席会议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两次营商环境工作协调联席会议,听取各部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和任务落实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在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堵点、难点问题。
整改成效:制定印发了《杨陵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于10月12日牵头组织召开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联席会议,重点针对深化拓展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承担的具体任务分析研判,进一步压实相关单位工作责任,确保各项任务有序推进。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二)聚焦责任落实方面
3.落实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打折扣。
(7)区发改局作为营商环境牵头部门,未认真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2022年和2023年全省通报的营商环境评价报告指出,杨凌区营商环境创新性评价得分连续两年居全省倒数第一(分别为3.22分和3分),区发改局未能认真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措施。
整改措施:强化责任意识。明确主要领导为营商环境工作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职责。对2022年和2023年全省通报的营商环境评价报告进行全面分析研判,梳理出我区在营商环境创新性评价指标中承担的任务,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做好2024年任务落实。
整改成效:对2022、2023年全省通报的营商环境评价报告进行全面分析研判,梳理出我区在营商环境创新性评价中承担的任务,印发了《关于持续做好杨陵区营商环境突破年工作和宣传工作的通知》,督促指导各部门聚焦营商环境重点工作,加强改革创新举措,积极宣传经验做法。向示范区营商办报送我区创新经验做法宣传稿件4篇,创新性指标任务全部完成。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
(8)2022年全区62个重点项目,年底完成当年投资百分比在30%以下的有15个;2023年全区97个重点项目,年底完成当年投资百分比在30%以下的有21个,重点项目进展缓慢。
整改措施:加强项目建设调度。坚持日常调度、定期通报、项目观摩等推进机制,重大项目实行区级领导包抓制,及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确保项目顺利推进。重点项目开复工率达到100%,全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3亿元以上。
整改成效:今年以来,我们以深化高质量项目推进年为抓手,建立区级领导包抓重大项目机制,不断完善日常调度、定期通报、项目观摩等推进机制,全力压缩前期手续办理时限,及时跟踪分析存在问题,做好全周期跟踪服务保障,有效推动项目开复工。截止目前,印发重点项目通报6期,组织开展项目集中开工活动3次,召开杨陵区重点项目“晒比评”暨高质量项目推进会、专题会5次、现场调度会20余次。
2024年全区重点建设项目共98个,截至目前,31个续建项目全部复工,67个新建项目全部开工,开复工率100%,完成年度投资18亿元。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
(9)2023年全年项目资金争取目标任务为1.5亿,仅完成7116万,与全年目标任务差距较大。
整改措施:一是狠抓项目谋划储备。加强政策研究,聚焦中央预算内、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超长期特别国债等政策投向,抢抓“两重”和“两新”机遇,围绕特色现代农业、乡村振兴、城市品质提升等方面,强化项目包装全年完成项目谋划240个、储备120个。二是狠抓争取资金工作。持续做好2024年已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专债项目、国债项目跟踪对接,力争完成资金争取任务。同时,指导相关部门做好2025年项目资金申报争取工作。
整改成效:强化项目谋划储备。组织各部门围绕特色现代农业、“一老一小”、城市品质提升等重点领域完成项目谋划155个,项目储备52个,持续充实项目库。9月份以来,梳理重点谋划储备项目67个,初步筛选了19个项目,拟作为重大储备项目申报2025年中央预算内、地方政府专债和超长期特别国债。同时组织申报天然气管道更新、五胡路易涝点片区排水、东环线排水、泄洪通道以及泵站提升等6个超长期国债项目,总投资2.7亿元,拟争取资金2亿元。
完成情况:正在推进
(10)企业在通过陕西省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申请投资项目备案时,只是对项目按照符合产业政策予以备案,没有按照“互联网+监管”的要求,对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进行监管,从而导致对近年来部分企业投资备案的项目建设情况不掌握。
整改措施:加强备案项目事中事后监管。通过项目调度、现场督导等方式,加强对备案项目事中事后监管,跟踪项目建设进度,积极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促进社会投资稳步增长。
整改成效:认真落实关于“加强对备案项目事中事后监管”要求,通过国家重大项目库加强项目调度,持续跟踪项目建设监督。并通过项目现场调度会等方式,持续推动社会投资项目建设。目前,2024年社会资本投资项目70余个,完成年度投资8亿元。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
4.统筹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有差距。
(11)2021年以来,深入营商环境成员单位督促检查力度不够,三年来未开展督促检查或督办工作,对国务院、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督促检查不到位。
整改措施:加强督导帮扶力度。对照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部门分工,定期组织开展营商环境专项督查指导,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
整改成效:根据《杨陵区落实〈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分工方案》,印发督导通知。先后深入走访工信局、司法局、自然资源局等多家部门,通过查阅工作台账、现场交流等方式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确保部门责任得到落实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
(12)在企业申请项目备案时,未完全实现“一次性告知”事项,存在让企业多跑路,来回跑等现象。
整改措施:优化“一次性告知”服务。依托局门户网站、“杨陵发展和改革”微信公众号发布企业投资项目办事指南,坚决落实备案“一次性告知”制度,为企业提供便利、快捷、高效的备案服务。
整改成效:依托局门户网站、“杨陵发展和改革”微信公众号已发布了企业投资项目办事指南,严格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定要求,为企业提供便利、快捷、高效的备案服务。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
(三)聚焦作风效能方面
5.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主动性不强。
(13)主动服务意识不强,对重大招商签约项目“重签约,轻履约”,对已签订的框架协议跟踪、对接不够,落实引进企业资金乏力,2021年以来全区共引进企业338个,引进资金额1817551.75万元,实际到位资金额891178.01万元,到位率仅达到49.03%。
整改措施:加强招商项目跟踪服务。会同区招商局及时跟进重大招商签约项目,协调解决项目落地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签约项目落地率,确保全区2024年招商引资实际到位资金达到48亿元以上。
整改成效:召开5期社会资本投资项目调度会,协调解决问题10余条;开展“三问四送”遍访“五上企业”活动,现场为企业送良策、解难题,零距离助企纾困解难;深入贯彻落实区级领导包抓项目机制,做好全流程、全方位、全周期跟踪服务保障,截止12月初完成42.7,预计年底完成48亿元以上。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
(14)在开展亲商助企“一联三帮”促发展活动中,主动服务意识不强,未建立企业反馈问题台账,对企业反映的水电气暖等急难愁盼问题“两眼黑”,对于众兴菌业、海斯夫等多家企业反映的燃气和水压力不足、招工难、专业人才紧缺等实际需求和困难,未能及时与相关部门积极对接协调,也未制定相应的解决措施和工作安排,至今问题没有解决。
整改措施:一是做实企业帮扶。督促指导区工信局带头做好“三问四送”遍访“五上企业”活动,通过“陕企通”线上平台、实地走访企业等方式,广泛收集了解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反馈相关部门协商解决。二是全力协调解决企业反映问题。针对众兴菌业、海斯夫等企业反映的燃气、供水、招工等问题,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商讨研究,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方案。
整改成效:印发《关于开展“三问四送”遍访“五上企业”活动的通知》,对全区73户限上重点企业和20户规上服务业企业开展动态监测和对口帮扶,协调解决问题12项。与众兴菌业、海斯夫等企业负责人进行面对面交流,全力协助解决招工难等问题。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
(15)在开展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中,个别领导干部和同志工作上标准要求不高,缺乏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存在着敷衍了事、敷衍塞责的现象;单位内部的纪律管理不严格,个别同志对工作纪律思想不重视,长期我行我素。
整改措施:一是提升工作效能。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提高工作标准,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科室各司其责,齐抓共管,高效运作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高质高效落实落细。二是强化纪律作风。由局党组书记对全局干部职工进行一次集体提醒谈话,对单位考勤情况进行定期通报,强化全局纪律作风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整改成效:制定印发《杨陵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印发干部履职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成立区发改局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进一步促进工作高效运转。同时,自营商环境专项巡察以来,局党组书记、局长多次在党组会议上强调干部作风纪律,会议通报考勤情况4次,开展集中谈话一次,严格落实考勤制度和请销假制度,领导干部带头遵守考勤制度,坚持上下班签到打卡,单位内部作风明显改变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16)发改局作为全区营商环境牵头部门,2021年至2024年,均未开展项目策划包装培训,导致各部门各单位对项目策划包装相关政策理论及业务知识匮乏,影响了全区开展项目策划包装的效率。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政策研究。对当前中省经济政策方向进行全面研究,编印中央预算内、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两重”和“两新”政策申报指南,并分批次召开专题会议,指导各单位策划包装项目。二是加强政策宣贯。利用项目谋划储备会、项目征集会等多种场合,持续强化中省政策培训和宣传,提升各部门项目工作水平。
整改成效:一是在对当前中省政策支持方向研究的基础上,编印发放了中央预算内、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两重”和“两新”政策申报指南80余册,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对照谋划项目;二是组织相关部门参加省发改委、示范区项目谋划储备培训会两次,并分四个批次组织召开了项目专题会,对当前中省政策支持方向,特别是“两重”和“两新”方面进行了重点培训,并对谋划储备项目进行专题研究论证。
完成情况: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6.推进“放管服”改革不到位,执行政策打折扣。
(17)2023年,开展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仅印发了实施方案,具体任务完成情况,存在坐办公室打电话督促报送工作开展情况,没有深入各成员单位督促检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缺乏工作主动性。
整改措施:加强实地督导力度。定期深入各成员单位进行实地督查,精准掌握各单位工作进展,推动任务落实,确保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取得实效。
整改成效:对照《杨陵区深化营商环境突破年行动方案》,印发督导通知。先后深入走访工信局、司法局、自然资源局等多家部门,通过查阅工作台账、现场交流等方式,对各单位任务落实情况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帮助指导相关单位完善工作制度机制,补齐措施短板。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
(18)区发改局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牵头部门,仅有一名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工作,未建立全区营商环境“红黑榜”评价、年度评估各项工作,未召开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阶段性分析会,牵头抓总“指挥棒”作用发挥不明显。
(19)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人员力量配置。在现有人员基础上,整合内部资源,统筹人员分工,将国防动员工作从营商科调整至其他科室,腾出人员精力,保障营商环境工作力量。二是完善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年度考核评价办法,细化考核标准,及时通报考核结果,切实发挥考核评价的正向激励和反向鞭策作用。三是配合做好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按照全省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安排,组织区级相关部门,主动配合做好示范区2024年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及2023年营商环境评价发现问题整改工作。
整改成效:一是9月9日经我局党组会议研究,统筹现有工作力量,已将国防动员工作从营商科调整至局办公室,腾出人员精力,保障营商环境工作力量。二是进一步优化了营商环境年度考核评价办法,围绕完善研判推进机制、建立配合联动管理机制、问题闭环解决机制、构建政策常态化宣传机制等五个方面细化考核标准。三是积极配合示范区营商办,组织区级相关部门完成了示范区2024年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及2023年营商环境评价发现的对股东纠纷证券期货纠纷的研究不够、城市园林精细化管理水平较低、新能源汽车推广进程缓慢等4项问题的整改工作。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
(19)发改局作为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牵头部门,统筹、配合联动不到位,至今未建立杨陵区营商环境联席会议制度,导致推进营商环境工作效果不佳、亮点不足。
整改措施:完善联席会商机制。建立健全营商环境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联席会议的组织形式、成员单位、职责范围、会议召开频率等内容。定期召开营商环境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解决营商环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难点问题。对联席会议确定的事项,明确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督办,确保落实到位。
整改成效:制定印发了《杨陵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于10月12日组织召开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联席会议,听取了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人社局等重点单位关于《深化营商环境突破年行动方案》任务推进情况、营商环境复制推广案例落地情况及存在问题的汇报。并对存在问题进行了分析研讨和安排部署,确保问题能够及时解决。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
(20)关于2019年区重点项目核桃加工产业园项目负责人反映的营商环境有关问题,区营商办协调作用发挥不足,对接企业不主动、不积极。
整改措施:及时跟踪落实。对核桃加工产业园项目法院判决结果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根据需要主动做好相关企业解释劝导工作。
整改成效:及时对接城投公司,跟踪了解核桃加工产业园项目进展情况。2024年5月13日西安市莲湖区法院对陕西大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请求陕西林业集团有限公司、杨陵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赔偿其经济损失4861675.17元的民事案件进行了判决,判决结果为该案件无事实及法律依据,已驳回陕西大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诉讼请求,目前,该公司暂未上诉。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
(四)聚焦诚信建设方面
7.着力解决诚信建设破解难题力度不够。
(21)在推进信用体系建设过程中,对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未做到专题研究安排部署,仅将示范区有关信用体系建设文件予以转发,缺乏工作主动性和思考性。
整改措施:加强专题研究部署。将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党组学习内容,每年研究部署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不少于2次。同时积极利用新媒体等,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全社会对信用体系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整改成效:一是分别于6月17日、8月12日召开党组扩大会,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论述,并研究部署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二是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元化宣传方式,在后稷公园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宣传工作,共发放宣传手册120余份,并通过微信公众号推送《一图读懂<陕西省社会信用条例>》,进一步宣传诚信理念,营造讲诚信、重承诺、尊道德、守法纪的良好社会氛围,稳步推进信用体系高质量发展。
完成情况: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22)统筹协调力度不够,对区级信用平台体系建设滞后,未建立信用监管和失信联合奖惩机制。
整改措施:健全信用监管和失信联合奖惩机制。制定《杨陵区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督促各职能部门及时建立相应的联合奖惩机制,协同配合抓好落实。
整改成效:一是制定印发《杨陵区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实施方案》,重点围绕健全褒扬和激励诚信行为、约束和惩戒失信行为、构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奖惩协同机制等4个方面17项具体任务,督促各职能部门加快构建政府、社会共同参与的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二是组织全区12家部门召开全省信用工作专题业务培训视频会议,今年以来我区共有27家企业通过信用修复,恢复了正常信用状态。三是开展“双公示”数据补报工作,对“应报未报”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历史数据,及时上传确保信用信息应归尽归,截止目前全区已补报数据共21条。
完成情况: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8.扫黑除恶斗争宣传有待加强。
(23)未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结合部门职能职责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相结合,共同推进,存在松松劲、歇歇脚的思想。
整改措施:坚持专项斗争常态化。认真学习领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文件精神和工作措施,全面提高党员干部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认识。对线上、线下收集到的营商环境问题线索进行研判,将涉黑涉恶线索及时移交政法部门处理,切实保障企业合法权益,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整改成效:通过两次专题会议,及时传达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干部职工扫黑除恶工作意识。同时,通过杨陵区网格化指挥中心受理的线上各类投诉事件10220件,暂未发现涉及营商环境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线下也未收集到相关问题举报。
完成情况: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2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方式只停留在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彩页等传统方式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和新媒体融合不够紧密,用新媒体手段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宣传力度不够。
整改措施:拓展扫黑除恶宣传主阵地。注重线上宣传,依托本局门户网站、“杨陵发展和改革”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政策宣传,提升群众对扫黑除恶的认识度和参与度。
整改成效:进一步增强扫黑除恶思想认识,通过“杨陵发展和改革”微信公众号宣传扫黑除恶动态两期。
完成情况: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三、推动标本兼治,持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
区发改局党组将持续巩固巡察整改的工作成果,推动营商环境建设持续优化,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展现发展改革更大的担当作为。
(一)强化责任意识,持续抓好问题整改。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巡察整改后续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定期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长期坚持的任务,进一步优化措施,切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
(二)强化责任落实,巩固巡察整改成果。按照清单制+责任制+销号制,逐一梳理、逐一检查、逐一落实。对于目前还没有整改完成或者还没有整改到位的,党组将加大督促指导力度,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全面彻底完成整改,并见到工作实效。针对整改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将认真研究,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对策措施。要加大对内对外统筹协调力度,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共同推进营商环境整体优化提升。
(三)强化成果运用,推进工作目标实现。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巡察整改工作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强化巡察整改成果运用,切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确保党中央、省委、示范区党工委和区委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到实处,为加快建设杨陵高质量发展贡献发改工作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29-87012349
邮政信箱:杨陵区康乐路20号杨陵区发展和改革局 712100
中共杨陵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