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5年8月14日至10月14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城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5年11月1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巡察整改工作
(一)高度重视,压实责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严格按照巡视巡察整改工作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正确对待巡察整改工作,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全面认领问题,把抓好巡察整改工作转化为改进工作作风、推进城管事业发展的重要契机。反馈会议结束后,区城管局党组迅速召开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专题会议,对整改工作认真研究、专题部署,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研究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其他同志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抓好巡察整改任务。
(二)制定方案,标本兼治。为确保整改任务顺利完成,取得实效,局党组制定了《杨陵区城管局党组关于落实区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整改任务及责任分工,并按要求报区委巡察办与纪检派驻组审核。针对反馈意见指出的2个方面7个问题17个小项,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强化推进,上下联动,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三)扎实推进,力求实效。局党组书记亲自部署,各责任领导对照清单抓落实、抓协调、抓推进,对牵头负责的整改事项,一体化整改。建立主要领导牵头整改、责任部门具体落实的整改责任体系,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局党组把整改工作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加强跟踪督办,定期梳理整改进展情况,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督促推进,坚决防止巡察问题反弹反复。
二、坚持问题导向,落实巡察整改措施
(一)巡察整改不到位的问题方面
1.思想认识有差距,履行整改主体责任还不力。
(1)局党组政治站位不高,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巡察反馈后,2024年局党组会议未见专题研究整改事项记录,巡察整改抓常抓长不够,导致应整改未整改或问题再次出现,有反弹现象。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深化思想认识。反馈会后立即组织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会,专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中央及上级党委关于巡察整改的部署要求,以及《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深化巡察整改重要性认识。二是压实主体责任。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巡察整改任务清单》,明确整改目标、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做到问题清、责任明、措施实。三是规范整改流程。整改工作启动以来,每月至少召开1次专题会议,分析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下一步整改任务,详细做好会议记录,留存会议纪要,确保整改工作全程可追溯、可核查。
(2)对反馈问题重安排部署、轻督促落实,跟踪问效不到位。对群众关心的社会热点问题,在整改落实上集中发力不够,治理占道经营、垃圾分类处理等力度还不够,导致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过程跟踪。每月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各责任单位通报整改进展情况。局督考股、安环股等按照问题分类,对落实情况开展检查,对进展缓慢的及时提醒、督促整改,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加大整治工作力度。提高市容市貌专项整治、垃圾分类宣传等工作频次。对上轮巡察中已完成整改的问题,组织开展“回头看”,核查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问题是否彻底解决、长效机制是否建立,坚决防止问题反弹。
(3)整改措施指导性针对性不强。专题民主生活会对问题产生根源剖析不深入不透彻,整改措施不实不细,以案促改工作不扎实,警示教育效果不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开展问题检视。今年度召开民主生活会前,局党组认真对照巡察反馈问题清单和年度民主生活会要求,逐一检视自身存在的问题。并通过征求意见表、谈心谈话等方式,广泛征求各单位及干部职工的意见建议,形成个人检视材料,做到见人见事见思想,切实把问题根源找深找透。二是严肃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生活会上,邀请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同志到会指导,严格按照要求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确保民主生活会开出实效、达到预期目的。三是深化以案促改促治。选取城管领域典型案件,每月组织开展1次警示教育学习,组织党员干部开展研讨交流,用实例为执法工作敲响警钟。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法律法规、业务技能等方面学习培训,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定期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下发督查通报2次,强化城管队伍作风纪律意识。
2.“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整改成效不明显。
(1)理论学习存在短板。对上级关于城市管理的理论法规缺乏学习,学习多停留在照本宣科,形式单一。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较少、党建与业务工作结合不紧密、特色亮点不突出。主题党日活动和党员志愿服务开展少。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形式。系统梳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局党组及各支部每周开展学习,确保学习内容与上级要求同频、与工作实际对接。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市容整治、环卫保洁、执法一线现场,围绕实际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开展现场教学,实现“学中干、干中学”,党员干部理论素养和履职能力得到显著提升。二是强化党建工作专题部署。严格落实局党组每季度至少安排1次党建工作的要求,定期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议,推动党建工作与城市管理业务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三是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党员带头开展市容环境整治、垃圾分类宣传、市政巡检维护、应急处置等重点工作,推动业务工作提质增效。由党员干部带队组建工作专班,对博学路、小堰路马路市场开展全时段整治;同时3月9日起持续开展24小时市容环境整治行动,对五胡路、神农路、各学校门口等重点区域流动摊贩、出店经营开展整治行动,累计发放禁止摆摊设点告知书200余份,夜间规范出店经营近百份,制止流动摊贩、占道经营上千起,流动摊贩和占道经营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2)制度执行不到位。局属4个支部在学习等方面执行有差距,重要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不到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各支部每月至少开展2次集中学习、1次研讨交流,学习内容突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党纪政纪等重点,将学习执行情况纳入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内容,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切实解决学习不到位的问题。二是细化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聚焦现场执法等廉政高风险领域,对前期排查的廉政风险点位和防控措施、处罚进行再细化、再完善,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更新。
(3)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不到位,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不严格,“三重一大”会议记录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专题学习民主集中制原则、“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等内容2次。明确“三重一大”事项议题由相关队站充分准备后提出,经局综合办汇总,报局党组审核同意后上会。会中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参会人员充分发表意见、逐一表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形成决议,党组书记坚持末位表态,切实保障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自整改以来,共研究“三重一大”事项7次,均严格按照程序决策,未出现程序违规问题。二是规范会议记录。按照相关格式与标准要求,明确记录人员职责,确保会议记录规范、全面、详实、准确记录会议内容、决策过程、参会人员表态等情况,确保会议记录规范。
3.“党组核心作用和干部队伍建设重视不够”整改不到位。
(1)领导班子核心作用发挥不够,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能力不强。局党组现仅有1名主要负责同志,缺配2名班子成员,城管体制改革后,5个下属中队下沉后体制还不顺;执法队伍干部教育培训、专业执法人员培养引进无长期规划,单位内部组织业务培训少。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积极向区委、区政府报告班子成员和下属单位人员管理情况,目前已配备1名副局长和环卫队队长。二是按照全区机构改革要求,积极推动执法中队派驻工作,捋顺体制机制。三是丰富干部教育培训。各队站定期开展人员培训,内容涵盖政策法规、业务技能、应急处理、职业道德等。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省、示范区等组织的各类城管领域培训,拓宽培训渠道,提升培训质量。
(2)城管执法水平不高。全局现有临聘人员62名,工作人员法治意识不强、执法能力及水平偏低,执法管理乱象还时有发生,渣土车违规经营行政处罚程序不规范,“自由裁量”执法随意,2024年24件处罚案件处罚金额均低于法规限额规定。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扎实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定《执法大队2025年业务培训计划》,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等关于依法行政、建设优良的法治政府的重要论述和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持续强化城管执法人员法治思维,充分认识依法行政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理念,不断强化依法行政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为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创建奠定坚实的基础。二是加强教育,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利用集中培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业务法律知识学习与正常法律知识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做到熟练运用法律规范处理行政违法案件,严格依照法定职责和法定程序开展执法活动;围绕执法活动全过程,紧扣现场检查、调查取证、应急处置、文书制作、案卷管理等重点,开展执法现场模拟训练和执法信息系统、新型执法装备应用训练等岗位技能练兵活动,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办案技能,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效能,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行政执法全过程。三是全力做好渣土运输管理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勤务制度,开展对渣土车的全时段监管;在工作方式上采取日常流动巡查和重点部位定点蹲守的方式加强监管。2025年以来,检查过境车辆900余辆,查处车辆违规拉运20辆,办理建筑垃圾乱倾倒案件21件,共计罚款62800元。强化对渣土车的行政许可和日常监管,检查建筑垃圾外运及土方外运项目,强化抛洒扬尘源头管控,共检查在建工地40余个,办理散装物料(土方)拉运备案项目26个。2026年上半年,共立案查处渣土运输相关违法违规案件11起,有效震慑了违法违规运输行为。四是由于我单位不具备独立制定裁量基准的权力。目前,渣土管理领域行政处罚均严格依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和杨陵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杨陵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的通知》(杨政发〔2024〕14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4.“廉政防范制度执行不严格”整改不彻底。
(1)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对重点项目、重要岗位的廉政风险点排查不全面、监督不到位,未见局机关重要岗位及下属事业单位廉政风险点排查情况,党员干部纪律作风不严不实现象较突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聚焦局机关和各队站重要岗位、关键环节,25年年底对上半年排查的廉政风险点位进行再细化再完善,及时调整优化防控措施。二是深化作风建设。整改工作以来,讲授廉政党课2次,每月开展1次廉政教育,以案例剖析、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系统内典型案例等形式,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学习党规党纪,强化纪律意识。三是加强日常督导检查。局督考股联合各队站办公室对迟到早退、脱岗离岗、态度生硬等问题进行检查,对违反制度人员进行劝退,全局纪律作风明显好转。
(2)公车管理不规范,城管局现有各类执法车辆20辆,公务用车加油报销、修理等方面的廉政风险点长期未消除。
整改落实情况:规范车辆维修审批程序,执法车辆需维修时,由驾驶员填写报修单,说明故障现象,经车队负责人初步鉴定审批后,按维修金额大小分别报相应领导审批。大额维修需集体研究决定,确保所有车辆维修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流程。并完善车辆维修、加油台账,详细记录加油维修的时间地点、费用明细等,确保全程留痕、可追溯。
5.“城市管理和环卫工作有差距”整改成效不明显。
(1)城市环境提升和精细化管理程度不高。个别背街小巷、老旧小区周边区域环境卫生整治、乱堆乱放清理、共享单车乱停乱放规范、门头牌匾整治等工作监管不到位,城市管理成效与群众期待有差距。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聚焦背街小巷及老旧小区周边区域,针对乱堆乱放、环境卫生脏乱、共享单车乱停放、门头牌匾等突出问题,增加日常巡查频次,开展集中清理整治,全面开展市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着力改善城区环境品质,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二是城警联勤破解停车管理难题。联合公安交管成立城警联勤办公室,持续深化“城警联动”工作机制,针对万达商圈及城区道路停车秩序开展多轮联合专项整治,围绕路口改造、标线优化、违停治理等重点任务,组织现场推进会、方案论证会10余次。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宣传规范停车政策,累计张贴整治公告45张,发放宣传传单500张,新增、更新禁停标识70余处,悬挂禁停提示牌65处;采取短信催挪、现场劝离、依法处罚相结合方式,重点整治人行道、盲道、绿地违停,累计发送车辆催挪提醒2300余辆次,对拒不整改车辆依法贴条处罚1561辆。三是开展城区共享电单车监督管理工作。2025年11月—2026年6月,多次组织经营企业召开问题反馈、合法合规经营会,并下发《对电动共享单车乱停放问题进行整改的函》,有效督促企业整改问题,保障城区居民良好的交通环境。四是扎实开展门头牌匾及户外广告整治工作。制定《门头牌匾及户外广告集中整治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宣传动员、摸底排查、专项集中整治工作,共计排查门店、单位270余家,整改落实15家,目前此项工作仍在进行中。同时加强日常监管工作,共开展门头牌匾审批80余家,查处未经审批违规装修门头20家,及时拆除违法设置广告牌4个。
(2)垃圾分类推动缓慢。宣传教育不深入,形式单一,群众对垃圾分类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不高,分类作业规范性有待提升,部分小区垃圾分类设施设置不合理,收运环节存在短板,“混收混运”等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常态化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进小区、进公园(广场)、进商超及进农村宣传活动25场次。二是对部分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基础设施配置、氛围营造、宣传引导、分类投放、分类收集等情况进行检查,2025年11月至今共开展各类检查8次。三是认真做好生活垃圾收运情况的日常监管,积极督促区城乡环卫公司、示范区市政公司对生活垃圾进行定时定点收运,确保全区生活垃圾日产日清。2025年11月—2026年6月共收集清运生活垃圾51440.9吨,均拉运至滨河路垃圾中转站进行消杀、压缩后外运至乾县专业化生活焚烧厂进行焚烧处置,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3)占道经营屡禁不止。人才公寓十字、五胡路、西农路等路段占道经营问题突出,缺乏建立对治理占道经营的长效机制。
整改落实情况:以“摸清底数、强化监管、疏堵结合、规范引导”为工作原则,分类实施流动摊贩精细化管理。一是以“疏”为主,引导入市规范经营。根据不同路段区域实际情况,有效利用现有市场,规范引导该路段流动摊贩进入市场内部经营。将洪璋路流动摊贩引导规范至尚德便民市场,在五胡路设置季节性临时便民销售点。探索引进第三方市场化运营永安路便民餐饮点,安置流动食品摊贩61家,锦绣路片区流动摊贩得到有效规范。二是严密组织开展流动摊贩整治工作。制定《杨陵区综合执法大队流动摊贩整治工作方案》,围绕“疏堵结合”工作原则,通过流动摊贩前期摸底调查、初步规划设置流动摊贩规范点、就近引导周边流动摊贩进入市场、开展不定期集中整治、日常巡查及时清理整治等措施开展流动摊贩整治工作。同时3月9日起,已开展为期4个月的24小时市容环境整治行动,对五胡路、神农路、各学校门口等重点区域流动摊贩、出店经营开展整治行动,累计发放禁止摆摊设点告知书200余份,夜间规范出店经营近百份,制止流动摊贩、占道经营上千起,流动摊贩和占道经营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三是开展流动摊贩调研。针对五胡路等流动摊贩问题较多的路段开展多次实地调研,按照“便民利民、不扰群众”的原则,计划设置瓜果季临时便民摊群点,目前点位正在筛选中。
(4)治理车辆停放监管措施不力。机动车、共享单车人行道违法乱停现象突出,未与公安等部门形成联动执法机制。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持续开展“城警联动”工作。联合公安交管成立城警联勤办公室。针对万达商圈及城区道路停车秩序开展多轮联合专项整治,围绕路口改造、标线优化、违停治理等重点任务,组织现场推进会、方案论证会10余次。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宣传规范停车政策,累计张贴整治公告45张,发放宣传传单500张;采取短信催挪、现场劝离、依法处罚相结合方式,重点整治人行道、盲道、绿地违停,累计发送车辆催挪提醒2300余辆次,对拒不整改车辆依法贴条处罚1561辆。二是提升硬件保障。在城区新增、更新禁停标识70余处,悬挂禁停提示牌65处。配合交警对水运东路高速桥底停放机动车进行现场查看,并在桥外围加装阻车石。三是开展城区共享电动车的监督管理工作。2025年11月-2026年6月,多次组织经营企业召开问题反馈、合法合规经营会,下发《对电动共享单车乱停放问题进行整改的函》,督促企业整改问题,保障城区居民良好的交通环境。
(二)巡察延伸发现的问题
6.城镇燃气安全整治不到位。
(1)做为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牵头部门,主动作为意识不强,未及时建立燃气安全管理协调机制,各职能部门职责不明晰,目前外来钢气瓶销售仍占我区市场的20%,安全隐患依然存在。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由我局牵头,区公安分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工信局及各属地街道(乡镇)联合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二是制作燃气管理条例宣传彩页、海报等燃气安全宣传资料,向各镇(街道)、工信局、住建局、市场监管局、消防等单位发放,督促各单位开展宣传。三是向专班各成员单位、示范区天然气公司、正鼎燃气下发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提醒函。同时督促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和燃气经营企业开展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活动专项检查。
(2)道路开挖施工燃气安全监管不到位,5.19开皇广场因野蛮施工发生燃气泄漏事件。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道路开挖施工燃气安全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已修订实施《杨陵区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管理规定》,杜绝此类燃气事件再次发生。
7.拖欠环卫工工资问题未从根本解决。工作主动性不够,沟通汇报不及时,全区城管体制改革后,新城区环卫工工资执行1820元/人.月,老城区执行1830元/人.月,标准不统一;目前环卫工工资仅发到2025年7月份,拖欠时间较长,职工反响较大。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积极对接区财政局、示范区住建局(城管局),协调争取相关资金,推进环卫工工资发放工作,目前工资均按时发放到位。二是我局完成了环卫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的注册登记,并指导两级市政公司建立了环卫工工资专户,环卫工工资保障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
三、立足常态长效,巩固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果
目前,我局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一步将继续严格对照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抓好工作的重点和难点,以扎扎实实地整改促使城市管理工作进一步提质增效,不断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果。
(一)强化政治引领,压实党组主体责任。持续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和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认识巡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切实担负起党组主体责任和班子“一岗双责”,常态化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对策,切实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抓好攻坚整改。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既要跟踪问效,防止问题反弹,又要注重标本兼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拓展和转化整改成果。对城管领域突出问题,既要快速化解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更要深挖问题根源,不断健全制度体系、堵塞管理漏洞,坚决防止同类问题重复出现,推动整改工作从“集中整改”向“长效治理”转变,切实以整改实效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规范化水平。
(三)注重标本兼治,深化整改成果运用。坚持把巡察整改与全面从严治党深度融合,将整改过程作为锤炼党性、改进作风、提升能力的重要契机,不断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常态化开展纪律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自觉把巡察整改要求融入日常工作、体现到具体行动中。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把巡察整改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将整改成效体现在城市管理、执法服务、民生保障等各项工作的提质增效上,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城市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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